死而復生

人能死而復生嗎?這個問題縱使是小學程度的學生都知道、明白是不可能的。但聖經卻說,將來必有復活(使徒行傳24:15)。而這竟也被世人相信,這信是因於人類的感情:失去親人時能得安慰(哥林多後書1:3,4),不會過度害怕死亡(希伯來書2:15),有希望跟復活的親人重聚(約翰福音5:28,29)。但信者堅信的根由是什麼呢?他們認為至少有三個理由使他們相信聖經所言。
上帝是創造者說。耶和華是生命的源頭(詩篇36:9 / 使徒行傳17:24,25),即既然一切生命都來自上帝,上帝自然有能力使死去的人復生。
上帝曾復活死去的人。據聖經記載曾有八個人復活,並繼續在地上生活。這八個人男女老少都有,有的死去不久就被復活,有一個被復活時甚至己在墳墓裏四天了(約翰福音11:39-44)。
上帝渴望再次復活死人說。耶和華憎恨死亡,把死亡視為仇敵(哥林多前書15:26),他渴望除去這仇敵,把他切切想念的人復活,讓他們再次在地上生活(約伯記14:14,15)
以上的說辭己成為近期很多教會及街頭傳教者的策略。但相對於五荀宗早期的屬靈運動而言,其格調及層次確實低下得多了……試想在眾多史籍中,只以《資治通鍳》而論很多帝皇將相,從秦始皇到漢高祖劉邦、唐太宗李世民……無論愚智都以身犯險試葯希望長生不老,即使到現時代人民花費在延壽的費用也不非。但人人都知道明白世上那有長生不老之葯?更何況死而復生這種有違造化之事?!
成住壞空,凡造化,無論是否有情都不可能長存。即使上帝創造萬物(上帝只創造物自身),此萬物都是現象界中之存在,都脱離不了成住壞空。即使是上帝也對萬物之存亡無能為力,更何況個別人的生死問題?
再者即使聖經曾記載有死人復活之事,但如何說成是上帝之手所為呢?在近現代科學發達的今日,也知道生物有假死的現象存在。何況在古時有此現象即歸於上帝之手?!今時今日世界各地都有天災人禍,上帝的作用又如何?縱使上帝仇視死亡,但整個舊約中上帝動不動就引來天火焚城、洪水湮世,在上帝之前生命何其脆弱、無價?!今日要人信就予以生命、他日則予取予奪。生命的尊嚴何在?
再往深入想想,信者得永生,此永生是何意義的永生?聖經當初說永生的語境為何?永生若然是肉身方面的,那以地球有限空間及資源又如何支付此肉身永生之可能?若永生是屬靈的,那人世的一切關係價值又何須再存在?!
人的價值、生命的尊嚴在於人是有限的存在。人在有限的存在中彰顯無限的價值。希特拉殺人無數,信主後却能得永生;一個平凡人勤奮而樂善,却不信或無信仰却無緣於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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