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ly Archives: October 6, 2015

倫理

依康德及儒家之道德觀為基礎,能解釋 ‘處境倫理’及’環境制約’等現象嗎? 作為儒家,自當認為人具有良知、良能,既具有良知、良能,那身處任何處境、環境中自能具其良知、良能順應、恰當地應處之。 作為康德,若認為人有道德律則,則自可依概道德律則在任何處境、環境中,以道德律則判斷之。唯因此並非是一種能力,則道德律則自可能因主體判斷之差異而有所偏頗;若然如儒者般認為不只是一道德律則、更是人所本具之良知、良能,則在任何處境、任何環境下自可憑此能力順當、妥善地應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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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導真的是一把雙刃劍。記者若能客觀、真實、持平,則答案是一種;反之,答案又可以是另一種。唯正因如此,即可使讀者得到不同的觀感、不同的結論。 記者的操守在新聞報導中是何其重要呀!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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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世上有一種東西(X)你對之只能心領神會、不能言詮。那我們怎能知道你對X的心領神會與他者對之的心領神會是相同的呢?我們又憑什麼將此心領神會的X告之其他人呢?同時,我們又如何確定自己的心領神會是正確無誤的呢?心領神會、信息傳遞關係如何?何者重要?若無需傳遞,那有沒有心領神會有什麼相幹?只有主體自知,那知與不知有何分別? 對神的認識,若然真可能認識的,則此認識是怎能、怎樣的?既不是科學知識般的認識,那會是什麼樣的認識?認識有很多種?有多少種?我們怎能知道自己的認識與他人的認識有何差異?真有差異?我們又怎能知道自己的認識無誤?若這認識不能以語言文字表述,那如何將此認識傳遞開去? 世上若有一種、一本……書,只能心領神會、言語道斷,那此種、此本……書又以什麼符號、文字、語言書寫?亦或是無字天書?那算是書嗎?若然真是一種、一本……書,那誰寫此書,寫此書的目的是什麼?想傳遞什麼訊息?亦或只是塗鴉之作?糊言亂語?若作者是有目的的、想傳遞信息的,那會寫得通俗易懂?還是故作高深?亦因寫作年代而為後世誤解、誤讀、誤傳?凡人之書或有可能,但若是通曉古今的人書寫的又如何?若是神書寫的呢?那為何不是、不能婦孺市井皆能解之、讀之?既是書自當以語言文字表述,那又如何能、真能言語道斷? 聖經、或世上各種神啟的經典、或經典都是要傳遞信息?亦否?若然傳遞信息為何故作玄虛?亦真的故作玄虛?為何需要解經人?真的需要解經人?不同的解經人有差異嗎?解經人有可能錯嗎?亦或解經人是樹立權威?為何要樹立權威?掃之權威是對的嗎?掃之誰的權威?神的?有需要嗎?教會的?宗派的?個人的?那教會與教會之間、宗派與宗派之間、個人與個人之間……有差異否?若有,以何為準?亦皆可能錯?如何保証教會、宗派、神職人員所理解的就是對的? 若是神的作品,為何不能老少婦孺、市井流氓皆可解、可讀,而非有解經人?神的原意?亦或人的作為?為了組織而有此作為?為了樹立權威、爭取話語權而有此作為?若然說不是一般理性出發而得解。那是否有非一般理性的解?亦或有不同的理性?何謂非一般的理性? 又如,當我們說禪宗的吊辭詭語時。到底這些吊辭詭語是我們所要了解的對象?因而認為某些東西是不可解、不可理喻的。還是吊辭詭語只是一種虛的表述、其本身非對象,其背後所要「言及」的才是對象,那如此即認為某些東西是不可用言語述說?可是這些吊辭詭語本身不就是語言嗎? 神若有所言予我們,需要這麼複雜嗎?還是人要取得話語權而使之複雜? 真理本身真的是難以理解而複雜的?那真的是真理嗎? 試想想愛因斯坦有關質能等價的公式:E = mc²(讀作E等於mc 二次方,亦稱質能轉換公式或質能方程)是何等的簡單?真理、聖言是否更加要以簡潔,婦孺市井皆能通曉的原則為要呢? 一切真理、言說在表述時請考慮是否應該以歐坎原則為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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