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的公共使用

「在這裡,理性的公共運用的概念,是按照交流行為可以觸及的聽眾來定義的。一種理性的私下運用是(奇怪地!)『一個人在其特殊的公務崗位上或是職位上對於理性的運用』;這裡的聽眾則是有局限的。軍官、神職人員、公務員和納稅人,必須服從那些統轄他們的命令,或是教義,或是法規,而不能與之爭辯。一位被任命的神父是『根據某種外在強制的委任來行事的』,『他在他的會眾面前所運用的理性純粹是一種私下的運用』。相比之下,當這同一位神父『作為一名學者向真正的公眾(亦即整個世界)講話……以他本人的名義在講話』,這時候才會發生理性的公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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