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木桶由不同的木條搭建而成,這個木桶能承載多少水,不是由最高最長的木條決定,而是由最矮最短的那一條所決定。這個道理應用於管理上就成為所謂“木桶原則”。換言之,在一個公司團隊中,團隊的表現並不是由大部分超卓的人所代表,而是由那能力最低最差的人所表現;或者,樂觀點說是由團隊中成員能力的數學平均數所決定。
在任何一個群體中,這個木桶原則同樣能適用。我們往往為了遷就那較差的一個而犧牲大部分人的利益。結果,群體的水平往往不能因而有所提升。
當然,在現實中這個說法中有一個條件存在。群體的情誼高於一切。否則,最差的一個即會被逃汰。所以,作為一個人應該時常自我警覺、自我提升、胸襟廣濶。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矣,選其善者而行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謹記蘇格拉底的警語:
The unexamined life is not worth li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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