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en All Else Fails: The Ethics of Resistance to State Injustice

。「人們乖乖服從希特拉或史達林的可能性遠超過在錯誤的情況中反抗警察。」

。中國人的螻蟻尚且偷生,寧當韭菜也要生存下去

為什麼你有權抵制不公正的政府

經濟學家Albert O. Hirschman 著名地指出,民主國家的公民對其政府的不公正或不法行為只有三種可能的反應: 我們可以離開、抱怨或服從

但在當一切都失敗時,Jason Brennan認為還有第四種選擇: 當政府侵犯我們的權利時,我們可能會抵制。我們甚至可能有道德義務這樣做。

幾個世紀以來,幾乎每個人都認為,我們必須讓政府及其代表在不受干涉的情況下行事,無論他們的行為如何。我們可以抱怨、抗議、起訴或投票讓官員下台,但我們無法反擊。但Jason Brennan提出,我們沒有義務允許國家或其代理人犯下不公正的罪行。我們完全有權對“不文明的不服從”行為作出反應。我們可能會因違反不公正的法律而拒捕。我們可能會違反命令、破壞政府財產或洩露機密信息。我們可能會欺騙無知、非理性或惡意的選民。我們甚至可以使用武力進行自衛或保護他人。

結果是對長期持有的關於在政府官員行為不端或濫用職權時公民如何應對的信念提出了挑釁性的挑戰。

我們有權反抗、使用暴力、顛覆法律。

這,是在法律之外的另一種「法」。

政府怎樣對你,執法者怎樣對你,你就有理由怎麼對待他們? 這是一本危險的書。

Jason Brennan說:「政府代理人並未享有特殊豁免權,如果他們做了壞事,我們有第四種選擇:反抗他們。」且他們的「道德特權並沒有比一般人更多」。他以清晰的邏輯挑戰大眾認知,為我們辨明:在某些危急時刻,人人都能夠,也都該反抗、抵禦過度延伸的制度與國家暴力。 人們普遍認為,政府、政府代理人和政治人物擁有某種魔法防護罩,人們有義務遵從他們頒布的規則,即便那是殘暴且不道德的。

人們普遍也認為,無論原因為何,使用暴力就是有罪,即便不使用暴力反制將帶來慘重後果。

但我們難道沒有反抗的權利嗎?

暴力真的就是錯的、不能作為反抗的手段嗎?

你以為,在自由民主的國家,人民只能以非暴力的方式反抗嗎?

不,Jason Brennan告訴我們,反抗、暴力、顛覆的確可能成為最終解決方法,且在道德上絕對站得住腳。當你看到警察毆打手無寸鐵的老百姓,你可以襲擊警察;發現政治人物為私利做事,你可以砸毀其辦公室;發現政府危害國民時,所有人都有權利朝總統府扔汽油彈。

When All Else Fails. The Ethics of Resistance to State Injustice 《暴民法》”告訴我們,反抗並非受禁止事項,暴力則是合理手段。任何擁有政治權力的人,就連政府自身,為惡時的罪孽也與平民無異,人人得而誅之。

我們在何種境況下有權成為「暴民」? 在哪種情況下有權顛覆法律,遵循法律之外的「暴民法」?

反抗與否總有衡量的基準,Jason Brennan以鋒利的哲學之刃,為我們切開人們最懼於談論、情感上迴避的危險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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