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有人特別喜歡“可口可樂”而不喜歡“百事”,反之亦然?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對各種同類商品的選擇中是否真的依據自己的喜惡?還是受了商品制造商/供應商的廣告所“洗腦”?
在全球消費文化中,品牌構建了一種符號交換經濟,“讓”消費者“賦予”品牌名稱、標誌和產品類別的意義價值。品牌意義不僅是商品金融價值的附加值,而且對金融市場本身俱有重大影響。強大的品牌利用消費者對與營銷標誌和儀式相關的文化神話、社交網絡和不可言喻的體驗進行投資。創造價值:營銷符號學研究的理論與實踐是通過管理定義市場或消費者細分價值的文化代碼來管理這些投資的指南。
這本“Creating Value: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Marketing Semiotics Research”書將討論從符號學的基礎擴展到了與民族志表現、多元文化消費者身份、數字化消費者和消費者空間的異位體驗相關的後結構辯論。這本書邀請讀者挑戰從文化品牌和品牌修辭到數字媒體管理和服務網站設計等主題的當前思維。它還強調產品類別代碼和文化趨勢在感知價值生產中的作用。
創造價值用學者和學生以及研究從業者和營銷人員可以理解的語言解釋理論。通過將符號學應用於市場的日常世界,這本書使符號學學科變得有意義,這通常被學術文獻中的技術術語和令人毛骨悚然的辯論所迷惑。這本書還為從業者和教授提供了有關營銷組合符號學研究方法的實用指南。
其實想深一層,從商品價值、個人形象,而至公司、機構。。。甚至社會、國家形象都是一種價值創造。經營得好(內外價值等價)自然人人喜歡愛戴、客似雲來,經營得不好,自然流失、一落千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