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ly Archives: May 19, 2022

Unpopular privacy : what must we hide?

甚麼是公開資訊,甚麼是個人資料,我們是否需要界定清楚定義?所謂私隱,往往成為被扭曲成為剝削市民知情權的理由。我們常說做人要光明正,但我們可以發現所謂“私隱”,所謂“人權”,其實在官方的視角下成為他們不被滋擾的人權,成為保護他們的說辭:潛台辭就是他們可以胡作非為 假如真要符合一個自由社會的標準、一個開放法治社會的原則,私隱法例要保障的,是個人資料不被政府所濫用及侵犯;而與此同時,政府同公權力,應該要受公眾的監察。換言之,權力越大,不單單衹是責任越大,而且是越沒有私隱。但在神奇國度的意識形態治理下,偏偏將一切倒過來去解釋。按法理來說,作為政府官員他們的所作所為都逃不過陽光下,那人民又如何能對巨有信任呢? 政府可以堅持我們不想要的隱私嗎?它可以,它確實,而且根據 Anita L. Allen 一書“Unpopular privacy : what must we hide?”的說法,它可能需要做更多的事情。Allen認為,隱私是一項基本利益,是自由愛好者成功生活的必要工具。一個致力於個人自由的國家必須準備好為其人民提供隱私保護,無論他們是否熱切地接受這些保護。 這本獨特的書提請注意隱蔽性、保密性和數據保護的隱私,而這些隱私被其預期的受益者和目標低估了——並概述了強加它們的最佳理由。Allen 著眼於旨在防止網站運營商收集個人信息的法律、強制脫衣舞孃穿丁字褲的法律,以及無數員工和職業保密規則——包括內幕交易法——要求對披露可能使我們賺到小錢的事情嚴格保持沉默財富。 Allen 表明,此類法律承認尊嚴、信任和聲譽的非凡重要性,有助於終生保留社會、經濟和政治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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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Privacy Isn’t Everything: Feminist Reflections on Personal Accountability

香港回歸以來,政府突然實行所謂的“問責制”(好像以前的政府是不負責任似的)。但事實又如何呢? 問責制可以保護公共健康和安全,促進執法,加強國家/社會安全,但它不僅僅是公司、公共行政人員和刑事司法系統的官僚問題。 在” Why Privacy Isn’t Everything: Feminist Reflections on Personal Accountability“一書中,Anita L. Allen對影響日常生活親密關係的被忽視問題進行了高度原創的處理,並重新審視了卓越的自由社會如何適應對重要隱私和對個人事務的重要責任的競爭需求。 因此,「不關你的事!None of your business! 」有時說起來是錯誤的,因為許多看似自私的行為會對其他人產生影響,這應該對一個人的選擇行為產生一定的影響;尤其是對於一個公眾人物、一個政府官員、一個可以影響社會繁榮安定的決策官員更形重要:他們更應能站在陽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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