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暴行固然在戰爭中暴露無遺,但種族滅絕和其他大規模暴行更令人可怕。在20世紀,政府屠殺了大約7000萬人,是戰爭或革命中死亡人數的四倍 ( p 173 )。 雖然大多數人會認為戰爭更令人不安,但戰爭並不頻繁,影響也較小。 儘管如此,在本世紀上半葉,政府甚至不禁止屠殺其人民。Raphael Lemkin不禁提問: 對於一個殺死一百萬人的政權來說,為什麼殺死一個人是犯罪。不無諷刺地他在Lvov University 的教授將政府比作養雞戶,屠宰家禽是他們的事 ( p 31 )。 對於這位 1939 年逃離波蘭的猶太學生來說,有理由開始終生探索機會國際法 chance international law。 與此同時,他定義了種族滅絕 genocide一詞。 與戰爭罪和危害人類罪一起,種族滅絕是本書的主題。 在第一章中解釋了當道德、哲學、司法或社會學方法似乎更合適的情况下,為甚麼他們使用經濟焦點來分析這些暴行。 他們明確表示,經濟學不僅有助於分析後果,還有助於分析 ”種族滅絕和其他大規模暴行 ( genocides and other mass atrocities , GMA )” 的原因和組織。
首先,種族滅絕是一種選擇,通常是一種理性的選擇,其中成本和風險是平衡的。 其次,GMA 受到貧困或不平等等條件的影響,但也會影響經濟,因為它擾亂了經濟活動,使人們流離失所,摧毀了他們及其財產。 屠殺還導致代理人和通敵者的掠奪,包括外來羣體成員的奴役。 最重要的是,GMA 需要一個組織,需要招聘、管理和任何組織需要的一切。 最後,這些活動需要社會支持。
本書 ” Economic aspects of genocides, other mass atrocities, and their prevention” 的第一部分是關於概念、數據、統計等。我們可以看到幾乎所有國家犯下的上個世紀大規模暴行的清單,或者說種族滅絕的數量不是在1940年代達到頂峰,而是在1990年代(p 65) ,當時盧旺達 Rwanda和波斯尼亞 Bosnia都失去了近四分之一的人口。 第二部分分析了GMA行為的經濟合理性和優化。 例如,在第 6 章中,問題是 GMA 在分析其收益和成本時是否有利於集團內或其領導者。 通過使用經濟優化模型,兩個問題是:在甚麼條件下,組內領導選擇了 GMA; 不然他們應該選擇甚麼方法。 在其下一章中,博弈論用於分析使用大規模殺戮的動機。 本章強調種族滅絕是有計劃的,而不是“‘古老的仇恨 ancient hatreds’或非理性領導人的必然結果”(pp 172-173)。 在介紹 GMA 的微觀經濟原因和後果、風險和 GMA 以及人們為何留下或離開的章節之後,在第三和第四部分中介紹了關於納粹暴行、性別和種族滅絕經濟的案例研究,以及從一個或另一個經濟角度來看哥倫比亞、越南等國家的暴行 、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亞或盧旺達。 最後第五部分是預測和預防。
這本書的目標是使用經濟學來分析 GMA 的原因和後果。 但是,即使有 41 位作者和 28 章的完整性也難以説明人類的種族滅絕和其他大規模暴行 (GMA ) 的行徑。 然而,本書設法闡明,經濟分析和理論有助於理解為什麼會發生這種大規模暴行。 儘管如此,遺憾的是幾乎沒有任何關於殖民背景下的暴行的內容,但這也許是因為大多數作者是經濟學家而不是歷史學家的關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