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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

什麼是勇敢?這些護士面對可能是伊波拉或証實是伊波拉的病人,在有選擇的情況下仍勇敢面對去照顧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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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歷史

研究歷史時欲「超然物外、客觀寫史」到底是什麼意思?是否可能?如何可能? 我們研究歷史時,最基本的是將文獻、資料進行疏整、排比、分析…,從中尋求事件/事實之前因後果、事件/事實之邏輯順序、事件/事實的起承轉合。這是否就是超然物外?但疏整、排比、前因後果之判斷、以至邏輯順序、事實之起承轉合等,都須經研究者的心思、都有研究者的判斷落下,凡此種種能是超然物外嗎?或者這只能說是盡量客觀化的寫史。 例如我們若研究越南天主教史,我們會搜尋越南當局所可能存在的所有有關文獻、再旁徵博引外部或外延可能存在的資料,然後通過種種的、可用的方法或歷史方法去審視文獻、資料,從中疏整、排比、分析等、尋找當中的邏輯時序、事件的起承轉合,然後成了越南的天主教史。大柢我們都會覺得或認為這是種超然物外、客觀寫史的方法或過程。但果真如此?這真是種超然物外、客觀寫史? 又這歷史,在當代對於越南、對於東南亞、對於天主教、對於人類的發展…等等意義何在?這種宏觀、或大歷史的說法、意義又如何?人、個人處於其中、參與其中、書寫其中又如何?我不禁要問:對文獻、資料的種種處理過程中,研究者的存在、研究者所受的種種訓練、研究者所下的種種判斷能完全是超然物外?能如何客觀?客觀的意義是什麼?是常識性的?是科學意義的?我們對文獻、資料的理解能完全排除個人、或個人所受教養的種種影嚮?顯然在此並不能超然物外、至少不能完全超然物外。至於客觀,那要如何理解客觀?一般所謂客觀都是常識性的,即個人主觀意見盡少(但可能嗎?或者只是說詞/辭的一種適當包裝?舖排?)。客觀更大程度或更恰當的要求、說法是科學性的客觀:可重覆性、或相對穩定/相對大的參考系統。但近代量子力學的發展己展示了這種客觀性的可疑點。至於所謂科學,若依Karl Popper的說法,是可証偽的。歷史的可証偽性與科學有什麼不同?或有什麼相同? 或許我們需要想想,今日我們對歷史的要求 是否只依於對科學的要求而來?或者是人在知識的追求過程中,受到科學的影響,因而要求歷史研究要依循科學的客觀性?或者我們要問問想想歷史研究是否有異於科學?或者其相同、相似處為何?此處我們並非說、或主張歷史研究無需尋求真確性、或合理性,只是我們要避免落入科學主義的客觀性。歷史作為人文學科,在研究書寫過程中都免不了研究者的介入,而且有別於科學不能將文獻、資料量化或數據化(在此亦須注意:即使在量子力學高度發展前,Thomas Kuhn亦指出了科學的所謂客觀性也不是完全真確的,而只是一種典範的轉移)。人在閱讀、理解、疏整、排比、分析等過程中都難免浸入了或多或少、或自覺或不自覺的個人因素,而這都會影嚮我們對歷史的研究、書寫。 一個人在描繪一幅畫作時,他只會憑其感覺、對顏料、顏色的捕捉,而至技法的運用而成就一幅作品。作品不為人所知時會如何?作品為人所知後又會如何?…… 甲、屋外面正下雨,這語句之真或假,如何證立?主人久居沙漠,已經很久未見有雨,衝口説無可能!客人帶往屋外—看,證明所説為真。超然物外不—定是深奥難解,能明引例,其意自顯。 出土文物—件,考古學家一看,初歩認為應是接近舊石器晚期物品,後經碳十四檢測,證实為新石器初期產物。此例亦可説明。 超然物外,演用至今,個人以為可有二義:—為較通常用法,即看或硏究事物的態度,應少成見偏見而多以客觀視物 ; 另—则為人生命心靈修養的境界。觀物態度或心靈境界都有関人的主觀精神,他人如何能走入人的主觀驗明!惟前者,却可依人的言説或硏究成果,或以事实,或以邏輯 ( 或廣義的道理或分析論證) 檢證。後者如勉强要説,則唯有以詭辭的方式説之。至於Gadama言詮釋必染上詮釋者之主觀成見,或Kuhn 典範轉移上之論述,則更説來話長,有機會可讀有関著作,再深入分辯硏析。 由前舉兩例,如能在各例中分辯出何處為成見偏見,如何循客觀處以檢證並同時否棄主觀上之成見偏見,則自然明通超然物外在觀物態度上之意義。 乙、宋蘇軾《超然臺記》:「予弟子由適在濟南,聞而賦之,且名其臺曰「超然」。以見予之無往而不樂者,蓋游於物之外也。」由之超然象外、置身事外。對於科學的研究,某種程度上我們當然還可以以置身事外的態度處之,因科學之實証意味重。天若下雨、地就會濕,此無論我們是否相信或經歷與否皆可以實証之。又如考古學仍利用科學之可實証性,以及自然物之物理、化學特性,應用於自然界中生物活動踪跡之探究,其相對客觀性自然比歷史研究高。科學之有異於人文科學乃科學之可証偽、可重覆實驗而有相同之結果、以相對大的參考系為對應座標。人文科學明顯並不具備此等特性。人文科學故可向科學之嚴格性、客觀性等方向要求走,但却仍非科學、因而亦無須以科學之條件要求之。 甲、説非科學自是,説無須以科學之條件要求之,是兄自言之説。重點在釋超然物外在客觀看物上之意義如何可通,並且除以自然科學須依客觀事实作證外,更以廣義的邏輯論理方式,作為另—客觀義之論證工具,此两項檢證工具,更覆蓋—切自然,社會,乃至人文學科上之凡須立論建立者,均須憑依以檢查其立論之效力。在須以言説立論的學科上是如此,至於非依言説立論者,自然不包括在內。 兄説立身事外,亦兄自説之義,可叩緊釋超然物外時所説之首義之完整意義以理解,則可不歧出而自通。 乙、任何類型的人類知識,若然作為一知識系統,均有、亦須有趨向嚴格性之要求。此嚴格性當然須在其論理上可言之成理,不然何來作為人類知識系統?!然而科學,或清楚言之自然科學實有異、亦有别於人文科學也。 甲、明白成見偏見,明白客觀憑證之两項工具,則無大障碍矣!超然物外為古文言説法,易令人生遐想,而兄思緒紛繁,弟補是解,或可资曰後聚談。 重点在釋超然物外,誰説人文學科與自然科學無異!兄曾記否弟早前說及歷史之两大要素,即科學性與人文性。後—要素還覆及宗敎,道德,文學,哲學,美學和歷史,並且它們之間雖同屬人文,然仍有别,而别於何處,亦應予以辯别。以後或可交流再説。 乙、- 超然物外。源於宋蘇軾《超然臺記》:「予弟子由適在濟南,聞而賦之,且名其臺曰「超然」。以見予之無往而不樂者,蓋游於物之外也。」由之有超然象外、置身事外之諭。 – 兄所述總總高見甚多,唯與弟所言似未完全扣合。恐乃弟之文字功夫須加苦功矣! 甲、非要誰叩合於誰,而是依两項客觀檢證工具而説,否則唯有各憑各之感覺説,此則非立論立説之範圍矣!又廣義的邏辑論理,結合於各人文科之特性,則更不易為也! 兄勤渉廣獵,已非凡人,更上層楼,弟只能於地上望兄觀歎了![呲牙] 丙、兩兄所論,小弟領教了。 乙、坐得漁人之利[冷汗] 甲、有二兄激發交流互動,亦人生快事!弟欣然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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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氏的意識形態仍沒有變。何解? 撕裂香港、破壞香港……的是示威者,而不是有權者、執政者。錯是你錯,我(作為執政者)怎會錯?怎可以錯?怎可能錯? 能力大者、權力大者不應有更大的責任?他們所想、所思的就一定合理?一定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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