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誡

十誡
聖經在《出埃及記》20:2-17和《申命記》5:6-21兩處記載十誡的內容,兩處記載幾乎完全一樣。下面引用《出埃及記》20章2-17節的和合本譯文。這裡的節數是按文字,並不是按十條誡命來劃分。不同教派對十誡的劃分是不同的,見後文。
2.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3.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4.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6.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7.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8.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9. 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
10.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仆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
11. 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13. 不可殺人。
14. 不可姦淫。
15. 不可偷盜。
16.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17.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仆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十誡定義,按宗教、教派、教會排列, 各教派的差異
猶太教
1. 我是你的上帝, 不可信仰別神
2. 不可拜偶像
3. 不可濫用上帝之名
4. 守安息日
5. 孝敬父母
6. 不可殺人
7. 不可姦淫
8. 不可偷盜
9. 不可作假見證
10. 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 不可貪戀別人的財產
聖公會、更正宗, 正教會(東正教)
1. 我是你的上帝, 不可信仰別神,
2. 不可拜偶像
3. 不可濫用上帝之名
4. 守安息日
5. 孝敬父母
6. 不可殺人
7. 不可姦淫
8. 不可偷盜
9. 不可作假見證
10. 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 不可貪戀別人的財產
天主教會、路德教會
1. 我是你的上帝, 不可信仰別神, 不可拜偶像
2. 不可濫用上帝之名
3. 守安息日
4. 孝敬父母
5. 不可殺人
6. 不可姦淫
7. 不可偷盜
8. 不可作假見證
9. 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
10. 不可貪戀別人的財產
(十誡在被引用中常常是聖經原文的簡約,並無標準字句樣式,以下所列僅供參考。)
天主教以及路德宗
• 第一誡 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
• 第二誡 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
• 第三誡 守瞻禮主日。
• 第四誡 孝敬父母。
• 第五誡 毋殺人。
• 第六誡 毋行邪淫。
• 第七誡 毋偷盜。
• 第八誡 毋妄證。
• 第九誡 毋願他人妻。
• 第十誡 毋貪他人財物。
基督新教
• 第一條  不可拜耶和華以外的神;
• 第二條  不可製造偶像與拜偶像;
• 第三條  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字;
• 第四條  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 第五條  應孝敬父母;
• 第六條  不可殺人;
• 第七條  不可姦淫;
• 第八條  不可偷盜;
• 第九條  不可作假見證;
• 第十條  不可貪心。
太平天國也有類似十誡的信條,稱為十款天條。
• 第一,崇拜皇上帝
• 第二,不好拜邪神
• 第三,不好妄題皇上帝之名
• 第四,七日禮拜,頌讚皇上帝恩德
• 第五,孝順父母
• 第六,不好殺人害人
• 第七,不好姦邪淫亂
• 第八,不好偷竊劫搶
• 第九,不好講謊話
• 第十,不好起貪心
(皇上帝即基督教的耶和華,太平天國稱為耶火華,不是指天王洪秀全本人,其本人則稱為自稱耶穌之弟,耶火華之次子。
綜括而言摩西十誡:
1. 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
2. 不可妄稱主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主上帝名的,主必不以他為無罪。
3.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4.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5. 不可殺人。
6. 不可姦淫。
7. 不可偷盜。
8.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9.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
10. 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牲畜,和他一切所有的。
與無神論者的十誡:
1. 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2. 無論何時,決不做會帶來傷害之事。
3. 待人類、生靈及世間萬物始終以愛、真誠、忠實、和尊重。
4. 面對罪惡,勇於堅持正義,於真誠悔過者待以寬容之心。
5. 常懷喜悅之情,常有好奇之心。
6. 常習新知,與時俱進。
7. 求証一切,實事求事,勿因己愛者而不棄,勿因己惡者而蔽之。
8. 勇敢而坦誠地面對不同意見,永遠尊重別人發表異議的權利。
9. 自主獨立,理性思維,絕不盲從。
10. 質疑一切。
到底那十誡更適合人類遵守?
同時,人不應執於人所造之外物為實有。人應對他者之名予以尊重,對他者的文化予以尊重。也不可妄稱自己是什麼什麼徒,以免有辱自身的信仰。在日常生活中建立倫常,以維護社會之基。人與人之間則應對他者生命的尊重;毀謗法之基礎之設立。進而對他者身體、尊嚴的的尊重;更應對他者產財的尊重,以保其私有權以及產權意識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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