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否是我們基因的奴隸可能聽起來很誇張。然而我們很久以前就沒有這種想法了? 但這對我們來說是個好問題,部分原因是基因決定論以其陰險的新形式似乎威脅到我們的自由。我們對於基因有著一種普遍的誤解,似乎基因掌控著我們的命運。然而最新的基因學方面的發現並不支持這種觀點。儘管不同基因的不同性質的確會對不同人的行為具有不同的影響,但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並不能削弱我們真正的自由意志。基因決定論只是在一些醫學背景下才起作用,主要是一些精神病綜合症。一種新的基因決定論正在悄悄出現,它可以影響我們思考和行動的方式。
Denis Alexander 在” Are We Slaves to our Genes?” 一書中探討了我們可以如何回應。的確,基因決定論的糟糕過去屬於 20 世紀的前幾十年。 從 1880 年代到 1940 年代,人們普遍認為遺傳決定了種族、階級、心理健康和智力。 優生學立法確保了美國、丹麥、瑞典和德國數十萬“身心缺陷者”的強制絕育。
但我們現在看到了一種新的遺傳決定論。 與舊版本不同,它更多地被一種文化滲透所吸收,而不是被大膽的“科學”斷言所吸收。 遺傳學家報告他們的結果往往是謹慎的,強調環境的作用。 儘管如此,基因決定論的語言已經進入日常討論。 諸如“它在她的 DNA 中”或“在這個或那個機構的 DNA 中”之類的短語突出了被認為是永久的特徵。 媒體經常報導發現了他們所謂的暴力、幸福或一夫一妻制的“基因”。
頗具影響力的科學雜誌《自然》最近發表的一篇新聞報導稱:“越來越多的研究表明,生物學可以對政治信仰和行為產生重大影響……基因可以影響人們對墮胎、移民、死亡等話題的態度。 懲罰和和平主義。” 在這樣的描述中,基因被視為與我們自身不同的東西,具有“拉力”。
重新思考遺傳學
部分問題在於像這樣誇大的科學報告。當媒體準確報導科學時,對遺傳決定論的支持就會消失,我們會看到截然不同的畫面。這裡的關鍵是思考基因在人類發展中的作用。 是的,如果沒有我們都擁有的特定基因組(即一組 DNA 遺傳資訊),我們就不會成為人類。但是從父母那裡遺傳的並不是裸露的DNA。 就其本身而言,DNA 無能為力。相反,卵子和精子融合在一起,形成一個複雜的分子系統,這些分子相互配合,孕育出那個可愛的嬰兒。單獨來看,DNA 就像沒有計算機運行的軟件一樣毫無用處。從生物學上講,人類生命始於一個完整的複雜系統,並以這種方式進行直至結束。
“環境”既有內部的,也有外部的。 在我們體內,每個細胞都與數百萬其他細胞相互作用,每個器官都與所有其他器官相互作用。 但是隨著我們的不斷發展,我們的整個身體都在與成千上萬的外部環境相互作用。 因此,我們的人類身份和獨特個性都是 100% 遺傳的和 100% 環境的。 數以百萬計的因素在胎兒發育和出生後的歲月中融合在一起,產生了獨特的人,獨特的“我”。詩人說他在母親的子宮裡“編織在一起”,我們都是這種偉大編織運動的產物。
將人腦視為基因和環境“交織在一起”的一個例子。人腦是已知宇宙中最複雜的實體,包含驚人的 500 萬億個接線連接,稱為突觸。令人驚訝的是,我們大腦中的大部分線路都是在出生後的頭兩年內發育起來的。嬰兒大腦不是成人大腦的縮小版,而是一個自組織系統,只有在正確的時間輸入正確的資訊時,才能正確地自我組裝。大腦的自我組裝需要來自環境的數千種輸入才能正常進行——光、聲音、觸覺、寵物、蟲子、談話、充足的父母之愛等等——所有這些都奇妙地結合在一起,產生了一個活潑的小天使。 即使在成年後,我們的基因組和我們周圍的世界之間仍然存在著持續不斷的雙向資訊流。在調節水準上,早餐後我們的 DNA 與早餐前不太一樣。
不同的基因會導致不同的行為嗎?
我們都有幾乎相同的基因,否則我們就不是人類了。但是細微的差異對我們人類的獨特性做出了巨大貢獻。如果你把我們所有的 DNA 變異加起來,你會發現世界上我們所有人的基因組都有大約 0.5% 到 1.0% 的差異。這些變化中的大多數對我們根本沒有影響,但有些會。
“行為遺傳學”是研究這些細微差異是否以及如何影響我們的行為的研究領域,通常使用同卵雙胞胎研究。該研究領域的一個目標是計算不同行為特徵的“遺傳力”。 在技術意義上,這是指特定人群中可歸因於遺傳變異的行為特徵變異的比例。 這是一個關於變異性的人口統計數據。
例如,“教育程度”具有 40% 到 60% 的遺傳力,但這並不意味著你上大學的能力有大約一半是由你的基因決定的。相反,這意味著在墨爾本的整個人口中,在與環境相互作用的長期發展過程中,成千上萬的變異基因以微妙的方式影響著大腦的發育。最終結果是,有些人發現學業成就更容易一點。但你的自由意志仍然完好無損。你仍然可以選擇一輩子打板球,或者賺很多錢,或者照顧窮人,而忘記上大學。
因此變異基因可以影響我們行為的差異——我們做一件事比另一件事多的可能性。 如果我們個子很高,那麼我們更有可能打好籃球。但我們需要仔細區分“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情和“我們造成的”事情。 我們不會選擇我們的性格——它們在我們成長的童年時期“發生在我們身上”,我們的變異基因肯定會影響這個過程。但隨著我們長大,我們開始讓事情發生。
上帝形像中的人類
在創世記第 1 章中,人類被創造時具有尊嚴和價值,並被呼召在照顧受造秩序中扮演君王的角色,無論男性還是女性。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人,被上帝所愛。我們現在知道,人類 DNA 的多樣性足以保證每個曾經生活過或將生活過的人都是獨一無二的。
以上帝的形像被造意味著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價值和地位,這與他們的遺傳稟賦、社會背景、種族或任何其他因素無關。這也意味著人類可以自由地服侍他或不服侍他。我們在約書亞記中讀到:“今日你們自己選擇所要侍奉的人!”。
我們可以為我們奇妙的人類多樣性而感謝上帝。 我們還要感謝他,感謝我們驚人的基因組,使這種多樣性成為可能。我們不是基因的奴隸,而是在我們每天做出選擇時自由地事奉上帝。
本書指出,我們不是基因的奴隸。基因作為決定論只是作用於分子生物學的層面上,而且僅限於一些特殊基因。對我們行為具有更大影響的是在科學之外的我們的思想和我們的世界觀,它們將會對我們如何思考以及應用最近的基因發現產生重要影響。本書讓基因的真相變得更加清晰透徹,讓讀者不再為基因決定論困擾,而是積極利用自己基因的優勢,避開自己基因的劣勢,創造出更美好的生活!